第178章 制度完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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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幕:北辰城的新《法典》公议

永昌三十九年二月二,龙抬头。

北辰城都督府前的“议政广场”上,人声鼎沸。广场中央搭起高台,台上悬挂巨幅匾额——“《北境法典》修订公议会”。台下设八百席位,此刻已坐满来自九郡的官吏、士绅、工匠、商贾、农人、胡人头人代表,甚至还有十余位碎叶城、高昌来的外国观察使。

这是北境首次以公开审议形式,修订根本大法。

辰时正,礼部尚书陆文渊登上高台,敲响青铜钟:

“《北境法典》颁布七载,今民生渐富、百业俱兴,然新事频出,旧法或有未尽之处。主公敕令:开公议,纳群言,修法以应时变。凡有建言者,皆可陈情!”

话音未落,朔方郡代表陈守义(老农陈老根之子,因开垦有功授“屯长”)率先起身:

“大人,俺说一条!《田亩法》里说‘开荒三年免税’,可咱们朔方新垦的沙地,头三年根本收不上粮!能不能改成‘垦荒前三年免赋,后三年减半’,给庄稼人喘口气?”

户部尚书诸葛明(兼管财政)亲自记录:“陈屯长所言有理。沙地、山地垦殖确需更长时间养地。拟增补:‘凡新垦贫瘠之地(亩产不足百斤者),免税期可延至五年,具体由郡县勘定’。”

接着,云中郡胡人头人巴特尔站起:

“俺们胡人最头疼的是‘婚嫁法’!按旧法,胡汉通婚,子女户籍随父。可咱们草原有的是‘走婚’,孩子随母!能不能改改?”

刑部尚书韩世忠(兼管户籍律法)沉吟:“此事涉及根本。拟新增‘户籍双选制’:胡汉通婚所生子女,成年后可自选随父籍或母籍,亦可申请‘胡汉双籍’,享双重权利、担双重义务。”

“那财产继承呢?”巴特尔追问,“草原习惯是幼子守灶,汉人是长子继承!”

“增设‘遗嘱优先’原则。”韩世忠果断道,“凡有合法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者,汉人按《汉律》长子继承,胡人可依《胡俗》幼子守灶——但需郡县‘风俗仲裁司’认证其俗。”

台下一片哗然。这是首次在法律层面正式承认胡俗的合法地位。

紧接着,百工坊总匠郑铁头提出:“咱们工匠最怕‘技术泄露法’太严!一个学徒不小心说漏嘴,就要连坐师傅?这谁还敢带徒弟!”

工部尚书离火解释:“新法将区分‘无意泄密’与‘故意叛卖’。无意者,视情节罚俸、降职、调离涉密岗位;故意者,方适用重刑。同时设立‘技术保密分级制’,不同密级对应不同管控措施。”

海军都督坎水则关心军制:“主公,海军现在有蒸汽舰、风帆舰、陆战队,却还用一套军法。新舰速度快、火炮远,作战条例该更新了!”

萧北辰坐在主位,终于开口:“准。设立‘海军特别条例’,单列蒸汽舰操作规范、远海作战条令、技术兵种晋升通道。另设‘联合作战司’,统筹海陆协同。”

公议从清晨持续到黄昏,共收到建言三百二十七条,当场采纳或纳入研究一百八十九条。涉及田亩、户籍、工商、军制、诉讼、科举等十二个领域。

最后,萧北辰起身总结:

“今日所议,关乎九百万北境子民之生计,更关乎北境未来之根基。”

“法为何物?非天子一言,非官府之威,而是天下公器,万民共守之约。”

“故今日修法,有三条根本原则——”

“第一,务实应变。法为治世之具,时移世易,法亦当变。北境新事层出不穷,法若不改,反成枷锁。”

“第二,公平普惠。法之精神,在抑强扶弱、平衡利益。既要护农工商之权益,亦要保官府治权之威严;既要承汉家之传统,亦要纳胡俗之合理。”

“第三,程序正义。今日之公议,即为程序。往后凡修法,必经‘提案—公议—试行—修订—颁布’五步。重大法条,还需九郡‘民议厅’表决。”

他环视台下众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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