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 第一届中欧社会主义经济互助大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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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3月15日,柏林,国际社会主义经济合作大厦

大厦会议厅里面悬挂着参与国的旗帜——德意志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波兰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匈牙利苏维埃共和国、以及北意大利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

主席台后方是一幅巨大的、由灯光标示的欧洲经济资源与交通地图。

与会者是穿着深色制服或简朴西装的各国计划经济的工作者、工业管理者、工会经济专家和党的经济干部。他们面前摆放着新出炉的协议草案、生产数据表和图表。

上午九时整,韦格纳与斯大林一同走上主席台。

“同志们,今天我们聚集于此,不是为了在无序的市场中争夺份额、制造稀缺、操纵价格以牟取私利。

我们聚集于此,是为了有意识、有计划地将我们各国人民的生产力联合起来,形成一股协调的、强大的经济力量。

我们这次会议的目标十分明确:

要保障每个成员国的经济独立与国防安全不受资本主义世界危机的侵害;

通过专业化协作与互助,加速所有国家的工业化与现代化;

稳定并持续提高全体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我们即将签署的《中欧社会主义经济互助协定》及其细则,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工具。

它是一个基于平等协商、互利互信和科学计算的工作框架。

现在,让我们开始审议核心条款。”

条款一:贸易与结算体系

“成员国之间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应以协议记账单位进行计划和结算,逐步减少直至取消硬通货支付。

设立国际经济合作银行负责多边清算。贸易价格应基于长期合同,参照主要商品的世界平均成本并考虑合理利润,但要排除投机性波动。

优先满足各国彼此在原料、设备、粮食及必需品上的计划需求。”

苏联重工业代表率先发言:

“我们完全支持以长期合同稳定基础商品流动。

苏联可以提供稳定的石油、木材、锰矿石和棉花,同时需要德国同志的精密机床、重型机械和化工设备,波兰同志的优质煤炭和硫磺,捷克同志的轻型武器和特种钢材。

价格机制我赞同,但我建议世界平均成本的参照系需要明确定义,要避免被资本主义市场的临时倾销价扭曲。”

德国经济计划委员会代表回复道:

“定义已在附件三列出,包含五年移动平均和主要生产国成本加权。

此外,我们建议设立技术委员会,对合理利润的计算公式进行年度审核,确保其能激励各国的产业技术进步而非单纯保护落后的产能。”

捷克工业代表接着说道:

“我们还是比较关注优先满足的具体执行程序。

当多个成员国急需同一种德国同志的机床时,分配优先级如何设定?

是依据紧急程度、战略价值,还是各国在该产品生产中的贡献比例?这需要透明且公正的规则。”

条款二:生产专业化与协作

“鼓励和协调成员国之间的工业生产专业化,避免重复建设与不合理竞争。

设立常设工业合作委员会,负责协调重点产业(如钢铁、机械、化工、车辆)的长期发展规划、产品标准统一和技术扩散。

发达国家(德、苏、捷)有义务通过技术援助、专家派遣和联合研发,帮助欠发达国家提升潜在的工业能力。”

波兰代表团团长表情认真的发言:

“我们的意见是,专业化必须尊重各国的工业基础与发展愿望。

波兰不希望永远只做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供应地。

我们要求在机械制造,特别是矿山机械、农机和机车车辆领域,获得明确的技术转移和产能建设支持,并纳入整个互助圈的产业链分工。”

德国重型机械联合体负责人回应道:

“可以。具体项目可列入附件五的首批联合投资项目清单。

例如,我们可以共同在波兰西里西亚建设一个重型机床厂,德方提供核心设计与关键技术,波方提供场地、劳动力和部分配套设施,产品按比例纳入两国及互助圈的供应计划。”

苏联代表补充道:

“专业化也应考虑战略平衡。关键军事相关产业不能过度集中于一国。

建议在无线电、航空发动机和特种合金等领域,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成员国保持研发和生产能力。”

条款三:技术与科学合作

“建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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